各基层分会:
为切实做好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,关心关爱困难教职工,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在本系统开展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救助对象
本次临时救助针对本年度遭遇突发性、紧迫性、灾难性困难,家庭生活陷入困境,且未纳入全国、省级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的乐鱼网页版页面登录在职教职工家庭,主要涵盖以下情形:
1.因自然灾害、重大安全事故等重大事件,导致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离世的困难家庭;
2.教职工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本年度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,医保报销、各类补偿帮扶后,个人自付费用压力较大、生活困难的家庭;
3.因交通事故、火灾水灾等意外事故,造成人身伤害或家庭财产严重损毁,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;
4.因合法劳动权益遭受侵害,造成家庭临时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家庭;
5.其他经上级工会研究认定的特殊困难情形。
二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自愿申报,需完整准备以下佐证材料:
1.职工书面救助申请书、《职工困难临时救助申请表》;
2.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、近半年家庭收入证明;
3.对应致困情形的佐证材料(疾病类需提供诊断证明、医保结算单据、自费费用票据;意外灾害、财产损失、权益受损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;
4.其他可佐证家庭实际困难的相关材料。
三、报送时间及方式
1.个人申报: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将全套纸质材料及电子扫描件提交至所在分会;
2.分会核查:各分会严格核实申报材料及实际情况;
3.校工会报送:请各分会于2026年7月20日(星期一)17:00前,将分会所有申报的教职工材料报送至校工会,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dgh@nwu.edu.cn。校工会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精准摸排,规范申报。各分会要全面摸排本单位困难教职工情况,主动做好政策宣讲,确保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应报尽报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,对材料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杜绝虚假申报、重复申报。
2.严守纪律,保密规范。严格遵守信息安全保密规定,规范管理教职工个人及家庭困难信息,严防信息泄露,切实保障教职工隐私。
附件:
1.职工困难临时救助申请表
2.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
联系人:龚老师
联系电话:88308181
校工会
2026年7月14日